关于接受黄克立辞去谷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
(2021年8月24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)
根据工作需要,经本人申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:接受黄克立辞去谷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,报谷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
关于涂世平为谷城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
(2021年8月24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)
根据县委提名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:涂世平为谷城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。
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
(2021年8月24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冯晓濮、段寒凝为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陈凡为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王鹏飞的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。
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
(2021年8月24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叶非非、安全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。
免去:
陈太辉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