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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打击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、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受理有关投诉举报事项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2年06月08日 16:35 谷城政府网 【字号: 】【打印

根据省人社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、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,县人社局、县公安局、县财政局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受理投诉举报违法违纪违规线索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、专款专用,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。

二、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、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,违反规定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。

三、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、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。

四、违规投资运营、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,用于兴建、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、运行费用、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。

五、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、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,或者伪造、冒用他人身份、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。

六、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,有意隐瞒实情,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。

七、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问题。

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

电话:0710-7233089;  0710-7266613

邮箱:997048393@qq.com


来源:谷城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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